售后服务
※ 本条款仅适用于成都阿普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产品
※ 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属成都阿普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1. 成都阿普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按系列分:
1.1 产品:E/T/M/P/K/PK/ABOX 系列
1.2 产品:C/H/PH/APQ 系列
2.产品类别分为:标准品、类标品和非标品。
2.1 “标准品”是指由成都阿普奇自主研发、设计、生产制造的产品。
2.2 “类标品”是指在标准品上根据顾客要求有部分小改动的产品。
2.3 “非标品”是指为客户OEM/ODM的产品。
3. 客户在遵守产品使用、保养、防护规定条件下,由于产品设计、制造、原材料、加工装配、性能等出现的质量问题,本公司负责包换、包修、包退(简称三包)。三包原则是:以修为主,修理后应达到出厂时的性能要求。凡购买成都阿普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系列标准品和类标品,从收货签收之日起:
3.1 产品:E/T/M/P/ABOX系列 三年保修
其中:电池、机械硬盘、AD板、TMS系列为一年保修
3.2 产品:C/H/PH/APQ/K/PK系列 一年保修
3.3 非标、定制产品按合同约定执行
注:1.非标品不提供新品退换;
2.三年质保和一年质保的系列组合产品,分开质保(如PK与E系列组合的一体机)。
3.4 返修产品的质保期:
3.4.1 在保修期更换的零部件延保一年;
3.4.2 单独购买配件,参考售后服务模块条款执行。
3.6 签收七天内出现功能性故障,包退换,终身维护。
4. 客户在收到产品时,请做开箱检验,包括产品的外观检查,功能检查及随机配件是否正确;如有不良,请及时反馈我公司。完成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,视为验收合格。
5. 免费包退换产品服务条例如下:
5.1 客户签收7天内正常使用出现功能性故障的产品;
5.2 未私自拆机和维修,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的产品;
5.3 外观无损劣,易碎标签、机身条码等完好的产品;
5.4 整机附件齐全且包装完整无损伤。
6. 以下条件不在包退换服务范围之内:
6.1 无保修卡及购买凭证,无用户信息存档,无机身条形码等有效资料的产品;
6.2 保修卡及购机凭证与产品型号不符合,主机机身条形码不清晰或者资料有涂改痕迹的产品;
6.3 人为因素造成损坏,包括在正常工作环境下违规操作使用等原因造成损坏的产品;
6.4 用户私自拆开机器维修、改装,非本公司维修造成损坏的产品;
6.5 对于外观有损坏的,不给予退机;
6.6 使用环境或条件不当,如电源、环境温度、湿度等情况而导致损坏的产品;
6.7 因不可避免的因素,如火灾、水灾、雷击、交通事故等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产品;
6.8 签收超过7天的产品;
6.9 公司特价销售的或更新换代的老型号市场处理机,公司注明不提供售后服务的产品,只协助维修,不给予退换货。
7. 赠品售后说明
7.1 赠品只在收货7天内提供更换服务;
7.2 赠品不提供任何保修服务。
8. 产品附带系统售后说明
8.1 针对有偿定制化服务系统(含Windows/Linux/Android),因系统问题、软件兼容性等问题,提供免费技术支持;
8.2 在定制化服务基础上,如有后续新增或修改的要求,视情况进行有偿或免费升级服务;
8.3 针对代安装、标准出货的(含Windows、Linux),只提供初始化恢复(阿普奇标准)服务。
9. 保修方式
9.1 电话服务热线:400 702 7002
9.2 送修服务:将产品返回指定的售后服务点。
9.3 上门服务:提供有偿上门服务 。
10. 其他服务:公司针对标准产品提供延保服务,延保服务可延至2年,具体收费标准参考如下:
10.1 延保一年:费用为所购买时产品总价的20%;
10.2 延保两年:费用为所购买时产品总价的50%.